健康保险与国民健康保险
更新日 2010年12月01日
健康保险与国民健康保险是日本公民的医疗保险制度。加入者按收入多少,每月交纳保费,以图医疗共济制度。加入者有病,和万一负伤时,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费和补助金。
和生命保险不同,日本是:全民加入制,所有公民都要加入医疗保险。加入后,可以领到保险证,到医院看病时必须提交保险证。
在公司,会社上班者,从公司会社加入健康保险,领取保险证。个体者,务农者,及没有加入公司会社的健保者:请加入国民健康保险
国民健康保险(国保)
外国人登记者,再留资格1年以上者可以加入国保,同居家属可以一同加入。
有下面情况者,请到总厅国保年金科及各支所服务窗口办理手续。
* 因手续内容不同,只能在总厅办理的可能性也有。
加入国保
| 以下情况需办手续 |
必要手续 |
|---|---|
| 如果不能加入公司会社的健康保险时,请加入国民健康保险。 | 外国人登记证,图章,健保不适用证明书(市里有表,到会社开出。) |
| 从外市转入本市时。 | 外国人登记证,图章及前住所加入过国保的证明。 |
| 会社的健康保险辞退时 | 外国人登记证,图章,及前会社健康保险资格辞退证明 |
| 会社的健康保险,被保险资格丧失时。 | 外国人登记证,图章,被保险资格丧失证明书。 |
| 生孩子时。 | 保险证,母子手册,图章。 |
| 退出生活保护时 | 保护停止通知书,图章。 |
退出和终止国保
| 以下情况需办手续 | 必要手续 |
|---|---|
| 从本市转出时 | 外国人登记证,保险证,图章 |
| 加入会社的健康保险时 | 外国人登记证,保险证,会社的保险证及图章。 |
| 会社的健康保险被护养者资格取得时 | 外国人登记证,保险证,会社的保险证及图章。 |
| 被保险者死亡时 | 外国人登记证,保险证,图章 |
| 离开日本国时(临时例外) | 保险证及预订机票证明书。 |
国保税
国保税是:国保加入者的医疗费的重要财源。国保税的税收额,是以每家,加入人口的多少和收入来决定的。户主为纳税义务者。(户主已在会社加入了建康保险,但家族只要有加入国保者,都得兼负纳税义务。)
国保税每年7月决定。第1期7月,(每月1期)共分9期,到3月纳完。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不交国保税者,保险期限将缩短,保险责任到期终止。交纳困难者,请事先来国保窗口相谈。
请注意
再留期限在年内者:再留期限更新时,保险证也要同时更新。
外国人登记证更新时:保险证也需要更新。
咨询处
国保年金科
TEL 055-282-7248


